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公司金融>公司电子银行>新闻动态

关于调整上海碳配额远期品种代理清算业务收费标准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将于2017619日起开始收取上海碳配额远期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方案如下: 

  一、收费项目 

  包括清算费及结算费。 

  二、收费方式及标准 

  按清算数量(或实际结算数量)收取清算费及结算费。清算费按成交协议于成交日计算,结算费按实际结算数量于最终结算日计算。 

  清算费=基本费+清算数量(个)×清算费标准(元/个)  

  结算费=当月实际结算数量(个)×结算费标准(元/个) 

  费用以人民币计算。基本费标准为0元,清算费标准为1.0/个;结算费依据交割持仓类别收取,实物交割结算费标准及现金交割结算费标准均为1.0/个。 

  三、计费频率 

  清算费、结算费实时收取。 

  四、优惠方案 

  2017619日至20171219日,减半收取。 

  费用收取规定后续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