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推出人民币乙二醇掉期衍生品代理清算业务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于2017年01月08日起开办人民币乙二醇掉期中央对手清算业务。
(http://www.shclearing.com/ffa/scgg/201801/t20180104_337227.html)
为协助客户参与人民币乙二醇掉期衍生产品交易,同日起浦发银行推出人民币乙二醇掉期代理清算服务,提供客户在业务签约、资金清算、风险管理等方面增值服务体验。
一、产品简介
人民币乙二醇掉期是在航运及大宗商品衍生品代理清算业务基础上新推出的交易产品。浦发银行作为上海清算所综合清算会员,接受签约客户委托,为其提供人民币乙二醇掉期衍生品交易相关的资金清算及配套服务。
人民币乙二醇掉期(CNY Mono Ethylene Glycol Swap,以下简称CMEG)是以乙二醇华东大单价格作为标的的、以人民币进行计价、清算和结算的乙二醇价格指数衍生品。最终结算价格的确定基于安迅思中国发布的乙二醇华东大单价格指数。
其中,企业客户签约人民币乙二醇掉期产品后可以通过浦发银行公司网银登录进行签约客户及账户信息查询、交易出入金转账、当日及历史交易明细查询、日结单信息查询等网银增值功能服务。
二、适用对象
参与上海清算所人民币乙二醇掉期衍生品交易,签约确认本行作为代理清算银行的公司客户。
三、交易保证金标准
自2018年01月08日起,我行每手人民币48600元的标准向客户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
请客户根据交易需要提前做好资金安排。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上海清算所业务规则,我行作为清算会员可向客户收取交易清算费及结算费。清算费按成交协议于成交日计算,结算费按实际结算数量于最终结算日计算。
清算费=清算数量(个)* 清算费标准(元/个)
结算费=当月实际结算数量(个)* 结算费标准(元/个)
清算费标准为60元/个,结算费标准为30元/个。
目前为交易优惠期,我行暂不向客户收取交易清算费及结算费。后续如有变更将及时公告。
五、交易出入金时间
(1)公司网银渠道出入金受理时间为交易日当日10:30至20:00。
(2)柜面渠道出入金受理时间为交易日当日10:30至16:00。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