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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客户综合签约服务协议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增强单位账户服务、优化客户体验、提升开户效率,我行对《单位客户综合签约服务协议》进行了版本更新,主要更新如下:
  1.新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客户电子签名约定书》;
  2.修订《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条款》、《单位外汇账户管理协议条款》相关条款;
  3.更新《单位客户及时语短信通知服务客户须知(代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单位结算卡业务开卡须知》部分条款;
  4.一般条款有关内容与文字进行了调整。
  现我行对更新后的协议进行公告,您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看最新版本。公告期满后(本通知发布三个月),新协议条款即为生效。在公告期内,客户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相关产品服务。若您因对协议条款更新有异议而决定不继续使用相关产品服务的,应在公告期内向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终止账户相关服务的申请,我行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终止服务手续。公告期满,若您未提出终止服务申请的,视为接受公告的各项内容,若我行与您之前已签署本协议,条款自动变更为公告后的协议条款并按照更新后的协议条款执行,您无需重新签署或变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