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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原则上可以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含)以内,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为1年(不含)以上5年(含)以下。

流动资金贷款服务对象的主体资格要求包括:企业法人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和有效年检手续;事业法人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特殊行业须持有相关机关颁发的营业或经营许可证。同时,我行借款人应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借款人依法成立;

借款用途明确、合法,并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借款人基本财务指标符合我行要求,有持续的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有按期还本付息的意愿和能力;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能按要求提供符合担保条件的保证人或抵(质)押物品;

借款人应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并按规定报送财务报表,接受信贷和结算监督;

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外,应通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借款人应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并通过人民银行组织的年检;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满足企业不同期限需求:可以提供短期或中期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满足企业在1年以内或1年以上5年以内的不同期限的融资需求;是满足企业一般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最普遍和通用的融资产品;

我行可基于不同的担保方式(如:保证、抵押、质押、信用等)提供灵活多样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为客户解决资金需求。

A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所需,拟向B企业购买价值3000万元的不锈钢冷轧板作为原材料,特此向我行申请一笔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其股东提供保证担保。经评估,我行认为其购买的不锈钢板符合其经营范围,且贷款金额也在测算出来的A企业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额度之内。借款人的担保人也具备一定的担保能力,我行给予其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批复后,A企业及其担保人分别与我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提出3000万元的提款申请,贷款期限为一年,采用受托支付方式。